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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0

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法》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还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动手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业务课考核成绩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标准。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吉林大学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本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护理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学科(类别)学术带头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成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护理学院成立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4.护理学院按学科、专业(领域)组成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复试小组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5.护理学院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护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

6.学院健全监督机制,由本单位纪委书记(不设纪委书记的由党委或党总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3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本学院可根据其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制定等于或高于学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须达到护理学院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4.本学院要在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通知考生。

5.尊重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专业(领域)安排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

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按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明确审查的具体项目与内容,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应由审查人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保存三年。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个人简历及其相关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上全部材料。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六、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复试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含外语听说)相结合的形式,复试总成绩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考试:100分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2)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外语能力测试50分)和综合面试150分):200分。

综合能力测试(含外语听说)总计20分钟。由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评分,取平均分。

2.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的优先级排序录取。

七、工作日程

1. 3月16日前:学院制定复试基本要求及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2. 3月20日前:学院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名单,并上报招生办公室。

3. 3月21 上午8:00-10:00 学术型硕士报到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4. 3月21 下午13:30-16:00学术型硕士笔试(地点:报道后另行通知)。

5. 3月22 上午 8:30学术型硕士面试(地点:报道后另行通知

6. 3月24日 下午13:30-16:00 专业型硕士报到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7. 3月25 下午13:30-16:00专业型硕士笔试(地点:报道后另行通知)。

8. 3月26 上午8:30专业型硕士面试(地点:报道后另行通知)。

9. 4月20日前:学院上报已公示拟录取名单。

八、其它事宜

按照《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执行。

如有异议,请联系张老师,咨询电话:0431-85619559。

投诉电话:0431-85619199。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O二三年三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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